演播厅内。
关于国内指纹破案的情况,李礼在详细介绍着。
“其实,我国宋朝时期的法医名著《洗冤录》中就明确记载了指纹鉴定在案件中的应用,《宋史》也记载了指纹鉴定的资料。
古人有‘签字画押’一说,这个‘画押’就是通过掌纹或者手指纹路来鉴别人的不同,当然古人的‘签字画押’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用于犯罪的侦破上,它只是起到一个类似于‘法律证明’这个概念。
……
关于指纹鉴定用于刑侦破案,我们可以追溯到秦国。
1975年,我国出土了一批战国时秦国的竹简‘云梦竹简’。‘云梦竹简’的著作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51年至公元前221年之间,其中《封诊式·穴盗》篇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六处……’
当时的秦代司法人员已经可以将‘手迹’作为破案方法,并将之作为作案现场司法检验的一种物证。
当然以上这些和如今的指纹鉴定系统并不一样,我们的历史上,还是存在一些指纹识别应用的探索的。”
徐征诧异地道:“你千万别告诉我,你为了演这个角色,连指纹破案的资料都查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