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时兴起,继续切石。那块石头可经不起再来一刀,准暴露。
等胡飛走了,再卖下这堆碎石?也不行!这样的买卖不合法,自己一旦切出翡翠的消息走漏,胡飛找上门。自己打官司,都不占理,可能白给胡飛做嫁衣。而且自己向店主购买胡飛切过的石头,会不会引起店主的注意。这店主,能做这么大生意,肯定比胡飛精明多了,未必能占了便宜。
最好还是在胡飛手里买。
那怎么买?李凡,心里有了计较。
首先,不能操之过急,一定要在胡飛确定放弃了这堆切垮的石头的情况下,再出手。否则,在对方心里犹豫的时候,反而激起对方的好奇好胜,适得其反。
二,就是出价问题。出价不能太低。太低,胡飛看不上,以他和自己的间隙,百十万,他可能宁愿自己再切,或者扔了也不给自己。太高也不行,太高就引起别人的注意了。一个本来没切之前的石头才一千八百万,现在切废了,自己要是花一千万买。想不让人猜忌都不行。
出多少钱合适呢,五六百万左右应该差不多。让胡飛食之无肉,又弃之有味。既不引起怀疑,又能让胡飛有些心动。
最后,还是不能操之过急,一定不能是一副势在必得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