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民现在正带着人核实这条线索。
可真的是这样吗?真的是新手慌里慌张犯下的罪行吗?一个慌里慌张的人有必要把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背到河滩上去烧吗?一刀捅死或者一棍子打死岂不干净省事?这世界上有很多种比将人背到河滩上烧成一团焦尸更简便省力或更解气的杀人方法。
还有,一个慌里慌张的人,能把个女人连戳七刀却刀刀不致命,生生让她失血过多慢慢死掉吗?
反过来推理也一样,一个有耐心有毅力把个两百多斤的胖子弄到河滩上去烧死的人……
等等。
我好像有点被混淆和先入为主了,谁说那个两百多斤的胖子一定是被凶手背到河滩上去的?他也完全有可能是自己走去的不是吗。
如果凶手约他去那里谈事情,趁其不备打晕他,再扔到油桶里烧呢?
之前为什么偏执地认定是凶手背过去的?因为“七刀案”的受害人手脚都用麻绳绑死,而我的潜意识已经把它们当成连环案在看了,认为“火烧案”的受害人死前也被绑住,所以一路分析得很顺利却忘了最根本的东西。
意识到这点以后我赶紧回头翻找“火烧案”卷宗里面的验尸报告。
这世界上顶顶叫我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