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看材料,想着干脆我往梁宝市跑一趟得了,冒充记者,怎么的也不会比代芙蓉去差。
问题是这一去不知道要多少时间,而这边于公于私都有大堆的事情,还有小海,我是带上她呢,还是不带?带着的话,耽误她找爸的事不说,那边搞得不好会有危险,白连累她。不带的话,让她一个人住家里能放心吗?家里几次三番有人入侵,万一哪天那人不耐烦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了,直接露面,两人动起手来可怎么好。
三叉神经又开始痛。
老懒突然醒了,那状态,有点像诈尸,弹簧样轰地坐起,笔直笔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忍不住说几句冷嘲热讽的话,他充耳不闻,入定了似的瞪着空气,好半天才伸个大懒腰,磨磨蹭蹭站起身走过来问我有没有什么发现。
我把时间顺序以及中间缺了一桩案子的问题跟他说了一遍。
他打着哈欠点点头,很是心不在焉,眼睛几次往我左手手腕上瞟,前言不搭后语问:“你那镯子,值老鼻子钱吧?”
我特正经地回答他说:“嗯,我是个富三代,白富美,钱多得够我随便洒着玩,戴个金镯子算什么,赶明儿你把我哄高兴了,我买个三斤重的金鼻环给你套上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