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发生在参合陂,离这儿并不远,我从小便很少见外人,身上穿的衣衫,也跟普通牧民家的女儿差不多,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偷偷去看一眼,记住他的样子,我就回来。
我拍一拍阿白的长颈,骑上它沿着河水顺流而下。一连走了两天两夜,前方才隐约出现了大军驻扎的营地,猎猎招展的旌旗上写着大大的“魏”字,营帐之间隐约传来欢腾喧闹的人声。
我知道,那里就是魏军的营地,他们正在尽情享受一场血战之后的疯狂。他们用不到五万人,出其不意地击败了十万慕容精锐,这份战绩的确值得骄傲。我偷眼看着,营地里的战马,都是匈奴出产的优等马,难怪他们的骑兵能有那么强的实力。
魏王的大帐就在整个营地正中,十分显眼,我有点害怕,可是闻到空气中飘荡的、混合着血腥味的酒气,听着耳边忽远忽近的杯盏相碰声,我还是向前跨出了一步。鲜卑的女儿,天生就该什么都不怕。
阿白乖巧地甩着尾巴,站在一棵小树下等。我穿过人群,朝着主帐走去。军营里有不少附近牧民家的女儿,帮这些士兵准备膳食,混在她们中间,我并不显眼。
就要靠近主帐时,一只手忽然从旁边抓住了我的小臂,我以为自己的身份被人识破了,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