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喜欢上酒,其实并不是天赋异禀,刚开始的时候,他比普通人都不如,一瓶啤酒就得吐的稀里哗啦的。
可他不服啊,心说古代文人骚客,哪个不喜欢美酒的?多少好诗好词都是喝多了之后才写出来的,自己怎么能不喝酒呢?
于是就开始练,先是啤酒,后是白酒,再是洋酒葡萄酒,几十年如一日,没想到这一通折腾,还成了他一生的事业。
年过三十,他已经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酒王,52度的白酒他咕咚咕咚能喝两瓶不带晃的,要是再配点牛肉、花生米,一个人能干掉五六瓶。
大学毕业后,因为喝酒出了名,直接就被一家上市公司高薪请到公关部上班去了。
上班之后,几乎天天都有酒局,而他经常是一个人干翻一桌。
再后来被人发现了他的这个特殊技能,又被好几个电视节目邀请去参加各种斗酒比赛,甚至还去国外参加过许多节目,一时间声名鹊起。
有了名,就等于有了钱,有了钱,他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了,收集古籍孤本,赏玩古玩字画,吟唱古诗古词,穿着古衣古帽,连说话也彻底变成了之乎者也。
当然,还有跑遍世界各地,遍寻名医,治疗他的斑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