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麦和小钟。
他们一行人都是换穿北美西部常用的服装,背着牛仔包,就像徒步远行的异国旅人。
他们翻上海边高耸的崖岸,穿过大片秋天渐显枯黄的原野草地,走了大约半个小时荒凉无路的山地,来到一条平直的柏油公路边,只见那条公路边上,孤零零地停着一辆灰色的大型越野车。
远远的还能看见越野车的门边,倚着一个带帽子的小个子男人,一边抽着烟,一边不住地看手腕上的表。
老麦认得这辆越野车,便是国内外山地野外最常见的“沙漠王子”,挂着老美的车牌,这款车最大的优点,就是车厢底盘密封性能很好,走沙漠山路,不会有任何风沙倒灌进去。
正在车边等候着的那个男人这时看到远处有七个人拉成一条长线,稀稀落落地慢慢走过来,眯起眼睛辨认一下,便扬起手臂摇摇,看见对方加快脚步,黝黑的脸上,露出明显的笑意。
104首长几步上前,照着当地人的礼节,和对方拥抱一下,用英语略略交谈几句。
对方点点头,转身打开越野车后门,拉出一辆折叠式山地自行车,组装好便即骑上,冲他们招招手,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笑,一蹬脚踏,飞快地沿公路向南骑行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