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宿命传承 > 正文 第十一章 君主立宪
国官僚机构,将其纳入议会所能掌控的范畴,同时也把原有的律法司对应国、城、县、镇分成四级。

    从此,甘碧王国便形成“三四五”式的王国制宪之后治权架构,亦即“三级议会、四级律政、五级官府”,彼此相对独立,相互制衡,实质上属于一种另类的三权分立政权结构。

    国主陛下依照立宪章程,策封掌控联席议会者为议首大臣,总览官府行政者策封为卿国大臣,执掌律法机构者策封为律政大臣,除了汀大人就任议首大臣外,国务大臣和律政大臣皆让国主提名,报议会联席合议通过,再由国主策封任命。

    由此可见,制宪之后的国主陛下只有名义上的治国权力,但对他来说,能够保住本脉王室永久封国的地位,已是非常满足,他也清楚地认识到,制宪议会制度从公平角度出发,讲究制衡,相互依存,整个王国各派势力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对王室本脉传承就是一根定海神针。

    由于新的政体实施得非常匆忙,王室、勋贵、大臣原班人马以及议员团大多成员简直忙得人仰马翻,然而,非但国主认识到君主立宪的重要性,原来的王族和原有的大臣也更是知道。

    若是让外人借着血亲之名,夺占甘碧王国,常言道,一朝君主一朝臣,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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