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将目标定为小孩子,本身就存在一种,以强欺弱的侥幸心理。任何以虐待弱者所得到快感的心理行为,都是变态,只能说这个人的心理变态程度如何,对于变态的这个事实是无法否定的。
这种行为和家暴其实很相似,在家暴过程中,通常是男性角色对家庭中身为妻子的女人和他们的孩子进行的暴力行为,但是也有例外,是身为妻子的女人对男人进行的暴力行为,以此可见,施暴者并非是特定于某一个角色,不一定是在家庭关系中外在条件最有优势的一个,但施暴者通常在家庭关系中处于一个极有利,极其占据利害关系的角色。
可通常,女人对男人施暴,很少会连累到自己的孩子,但反之,如果是男人对女人施暴,那么男人对于孩子施暴的可能性也高于女人,而身为妻子的女人在受到丈夫的暴力之后,也确实存在将自己的压力转达到孩子的身上。通过这一连锁反应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暴力是可以互相影响的,当一个人处在被暴力的情况下,加上他无法进行反抗这样的条件,就会将自己所承受的压力转到比自己更弱的对象身上去。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这个凶手之所以将他的目标放在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孩子身上,是不是能够说明,这个人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