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就是说,比目前所知的所有遇害的孩童年纪都要大吗?两年前十二岁的话,那么现在也该十四了。“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身体有残疾,还是先天性的疾病,活活饿死。死亡后曾经被人埋入土里,直到前阵子才被重新挖出来,被分尸,尸骨和其他孩子的尸骨一同被丢弃......”
案子解读到这里,凶手的目的,倒是越来越让人难以理解了。“如果说,这个凶手一个毫无章法,冲动作案的人,他不可能在杀害这么多孩子之后,还能如隐身一般藏起来,丝毫不被人察觉。”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自从三个月前第一起弃尸案发生之后,这城里多在查办此案,如果凶手是冲动作案,他不可能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让这帮人找了他三个多月。更何况在这三个多月里,他中间还三次抛弃碎尸。之前的四次加上今天的八包碎尸,这个凶手对城里一定十分了解,他之所以能在城中完成所有的弃尸行为,还不被察觉,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凶手本身,就是住在这附近的人吗?
可如果真的是城里的人,凶手带着那多的孩子,难道从未引起人注意吗?......案发之后,这城里突然间十几个孩子遇害,曾经与凶手和那些孩子见过的人,难道一点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