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里。捍余对他们很好,有时候宰杀牲畜剩下的一些挂肉的骨头,还有一些杂碎什么的,也都收拾给他们,让他们带走,回去熬个汤什么的。从小秀的反应来看,她心里对于捍余是有好感的。”小秀是个防备心很重的孩子,缺乏安全感,所以容易患得患失,而她对捍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好感,说明她是打从心里认可了捍余对她们父女的好。
可是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之后,有一天,捍余带回来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叫做昶景。
在小秀的描述里,昶景很瘦,个头也不算高,瘸着一条腿,走路和捍余很像,但是这个男孩的态度却和捍余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