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都不行,没那个条款。
就连国企内部都是你抄我我抄你的局面,要是追究盗版的责任,李明豹立马就能在大陆变得不讨喜了,得罪的人,绝对海了去了,所以发行录音带在大陆绝对不是赚钱的买卖。
至于说靠开演唱会赚钱,这就更是扯蛋的提议,你在香港这样搞还可以,能够弄出校长和梅二十八,你在大陆搞演唱会,至少在这年月,是找死的表现。
先不说全国各地能有多少地方提供开演唱会的条件,毕竟你开演唱会至少也要在封闭的环境里面吧?要不然你怎么算门票?露天开的那都叫义演,看了你跳舞唱歌不给钱不说,还得劳烦你自己跑场地,这绝对是亏本的买卖。
好吧,就算是你把体育馆给弄下来了,有了开演唱会的条件,但这门票到底卖多少,也是一个大问题,就像现在国内最大的体育馆,一个体育馆里面最多也安排不了十万人,而这样的体育馆通常还带着政治任务,不是什么人都能够申请到的,开流行音乐演唱会?这能把他们的馆长给弄下课,即便是你真正弄到了这样的好场地,到时候门票你是收一毛呢?还是收两毛呢?还别说你收一块钱,那样压根就没有人看好不。现在一块钱,即便是在京城也精贵,买肉都能够给你买上不少,够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