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鲁迅书信 > 正文 第12章 一九二三年
〔3〕爱情定则的讨论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晨报》副刊刊载张竞生所作《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在读者间引起了争论,为此该刊辟"爱情定则讨论"专栏。六月十二日该刊发表了陈锡畴和钟孟公的两封信。前者主张"中立态度",要记者保持"第三者的地位";后者则攻击这次讨论,认为"除了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格的左证之外,毫无别的价值",并"忠告"记者应定出期限,"至期截止",以免"青年出丑"。

    〔4〕这两句话都是当时参加讨论者的论调。前者见于该刊五月十八日梁国常文;后者见于六月三日张畏民文。

    〔5〕布袋和尚五代时的高僧,自称契此,又号长汀子。宋代庄季裕《鸡肋篇》卷中载:"昔四川有异僧,身矮而皤腹,负一布袋,中置百物;于稠人中时倾写于地曰:'看看!'人皆目为布袋和尚,然莫能测。"231024致孙伏园伏园兄:昨天接两信,前后相差不过四点钟,而后信称前信曰"昨函",然则前寄之一函,已为送之者压下一日矣,但好在并无关系,不过说说而已。

    昨下午令部中信差将《史》〔1〕上卷末尾送上,想已到。现续做之文,大有越做越长之势,上卷恐须再加入一篇,其原稿为八十六七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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