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夫、胡也频和冯铿。
〔7〕住在别处已久参看310123信注〔3〕。
310306致李秉中秉中兄:二月二十五日来函,顷已奉到。家母等仍居北京,盖年事已老,习于安居,迁徙殊非所喜。五年前〔1〕有人将我名开献段公,煽其捕治时,遂孑身出走,流寓厦门。复往广州,次至上海,是时与我偕行者,本一旧日学生,曾共患难,相助既久,恝置遂难。兄由朔方归〔2〕国,来景云里寓时,曾一相见,然初非所料,固当未尝留意也。
孩子生于前年九月间,今已一岁半,男也,以其为生于上海之婴孩,故名之曰海婴。我不信人死而魂存,亦无求于后嗣,虽无子女,素不介怀。后顾无忧,反以为快。今则多此一累,与几只书箱,同觉笨重,每当迁徙之际,大加肇画之劳。但既已生之,必须育之,尚何言哉。
近数年来,上海群小,一面于报章及口头盛造我之谣言,一面又时有口传,云当局正在索我甚急云云。今观兄所述友人之言,则似固未尝专心致志,欲得而甘心也。此间似有一群人,在造空气以图构陷或自快。但此辈为谁,则无从查考。或者上海记者,性质固如此耳。
又闻天津某报曾〔3〕载我"已经刑讯",亦颇动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