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组由全部联防员,部分警官组成,负责配合幸福路派出所进行外围警戒,暂时归属派出所领导。这一组除了防止罪犯逃窜之外,也防止看热闹的群众进入抓捕行动区域,并进行短时间交通管制。
张大队布置完毕之后,就开始领装备。整个三大队小楼进入了战时氛围。
柳鹏程领到的是五四式手枪,赵毅领到的也是五四式手枪,他俩都在第二组。两人一边把手枪熟练拆解开擦枪,一边看着分配到第一组的金大哥手中的五六式突击步枪流口水。
郑支队手中的对讲机响起,行动开始。
他们出去一看,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两辆黄海大客车,柳鹏程看其中的一辆,车也熟悉,车牌也眼熟,再一看车门,上面喷着“瑞城矿务局矿山机械厂”第二辆的车门上喷着“瑞城矿务局三矿车队”。
张大队开始分配车辆,第一组乘坐大队警车,第二组,第三组乘坐大客车。柳鹏程上车一看,司机居然是吴科长,穿着一件皮夹克,也没有拉拉链,就敞着怀,露出里面的毛衫还有—装着五四手枪的枪套。
坐到座位上之后,赵毅小声说:“这是柳叔单位的车吧,一借一个准儿啊。机械厂怎么司机还配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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