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娇这两天出门,就特别喜欢带着叶书。
看着叶书提个小篮子,走在自己身后,在菜市场里闲逛,她就高兴得紧,要是有熟悉的卖菜妇女问,她就得意地拍拍叶书肩膀,介绍道:
“这是我家小老弟!还没女朋友呢!你们多帮他留意留意,有好的女孩给介绍着呀!”
每到这个时候,叶书就无奈至极。
他知道,陆娇这是想留下自己,毕竟几年的合租生活,三人已经习惯了这份友情,如同幼时的玩伴一样。
如果真有个好女孩,入了叶书心里,叶书应该也就不会再离开。
到时候三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恍如姐妹兄弟一般,偶尔聚一聚,多好?
事实上,叶书现在的条件,确实招女孩喜欢,尤其是精光四射的一双眼睛,按书上话说就是“会放电”。
陆娇不少的女性朋友,家里有合适女孩的,都很乐意地介绍了,期望能成全一对,叶书在他们看来,是一流的女婿人选。
否则,马依莎、黎小云,被叶书那么冷落,若不是叶书越来越好的缘故,她们也不会那么不舍得放弃。
甚至就连宫雪仙,在最近偶尔见到叶书一次时,也被他惊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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