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网游小说 > 最佳影星 >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搞定版权(求订阅)
大致上是大卫-埃里森的“天空之舞”电影公司,出资购买插画《斯巴达三百勇士》的电影改编权,并且负责这部影片的制片投资等等。

    另外,协议明文规定,这个项目的导演必须是扎克-施耐德,男主角由马修出任,未来影片的大部分演职人员都会有海伦-赫尔曼和天使经纪公司代理负责,《斯巴达三百勇士》未来收益的百分之三作为天使经纪公司的中介和代理抽成。

    确切点来说,由于大卫-埃里森没有经验,在好莱坞也缺乏人脉,海伦-赫尔曼和天使经纪公司将为这个项目提供简化版本的一站式打包服务。

    所以,天使经纪公司未来还要为这部影片联系发行厂商。

    大卫-埃里森的天空之舞电影公司有钱,却没有发行渠道,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建立起来。

    合同协议涉及到细节方面的条款足有数百条之多,签订这种投资达到八位数的协议,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事。

    达成合作协议之后,马修、扎克-施耐德、海伦-赫尔曼和大卫-埃里森,协同外聘的公关专家,一起赶到纽约,与弗兰克-米勒方面展开了拉锯式的谈判。

    弗兰克-米勒确实被扎克-施耐德的试看片段和制作理念打动了,原则上同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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