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出来后,他找了个机会,将那个被他砍掉胳膊的全家一把火烧了,而着火的时候,他就在门口堵门。
一下几条人命,他也知道这次出大事了,于是一路逃跑,来到了古林省,改名郑源。再后来认识了方奎,跟着方奎一起偷狗,为了隐瞒身份,他始终装傻,仿佛是方奎的一个小跟班。
谁又能想到,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会是一个偷狗贼的小跟班呢?
再加上郑源这人十分仗义,抓狗,杀狗十分麻利,而分赃的时候又只要一点生活费,所以方奎十分喜欢带着他干活……
今天,方奎瞄准了一指村,也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原本郑源可以继续装傻下去,但是他们暴露了,被人看到了,而且还有人要报警!重点是徐迅为了让人来救她,喊了一句杀人了!
这一下子就触动了郑源的神经,他很清楚,如果只是小打小闹的,警察未必会来的那么勤快。但是一句杀人了,警察肯定会过来,并且进行详细的调查!
方奎那点子破事,警察一查就查出来了,最多就是关一阵子,罚一笔钱而已。但是他呢?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和警察打交道!不被发现也就算了,一旦冒头,不是墙壁就是无期徒刑!无论是哪一个,都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