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的研究和比较后,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还发现中国公案,在西方侦探问世前,就已在东方盛行了好几百年,而以探案为题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国广为流传,其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现于若干个世纪前古代中国的舞台上,或被当时的说书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另外,高罗佩还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喜欢读西方的侦探,这些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当时翻译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
还有,中国源远流长的公案传奇,在西方却屡遭讹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他决心为中国的公案传奇正名。
这些原因都促成了他撰写《大唐狄公案》。
高罗佩所写的第一个故事《铜钟案》,便大获成功,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佩罗连续写出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故事,这些故事均大获成功。
高罗佩先后写了15个中长篇故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