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翡翠公盘都是以欧元结算,一些中国人在竞标牌上看到别人的出价比较低,就拼命加价,等到结算提标的时候才发现那不是人民币,更不是缅币,而是欧元。
糊涂的人中标之后不能接受现实,拒不提标,那么,主办方是有资格把他们的押金全部扣掉的,那押金可都是是50万人民币起步,非常可观。就这样很多中国人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财。
这样的伎俩不仅在公盘上有,民间的合同也常用,总之一句话,只要看到金额后面的留白就坚决不要签字。
第二处,合同申明每年分红,但是没有提到债权责任,因为陆晓齐只是卖股权,不再参与经营管理,所以如果公司有亏损有债务,而合同里又没有规避债权,那很可能对方一个阴险操作,陆晓齐被坑到倾家荡产,反过来成了欠钱的。
第三处,特指每年的分红,是打到陆晓齐身为“自然人”期间的个人汇款账户,而不是以陆晓齐为法人的公司对公账户,这就有着本质的区别。
自然人,这个字眼最恐怖。
最直接的一点,就是如果陆晓齐死了,他的公司就算还有人继承,对公账户还在,合同依然算到期。
因为如果作为自然人的他已经消失,他甲方就没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