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法律的一贯尿性,这种法律最终当然是扯淡的!
只因在很久以前,一些拥有古老东方智慧根骨的家伙,想出了一套令人拍案叫绝的办法。
举个例子!
李科林个人最多能接受步枪大佬2500美元的捐赠不是?那咱们换个套路!
首先请出詹妮,由她去注册成立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委员会名称就叫【李科林下面超好吃!】好了!
注意!【李科林下面超好吃!】这个组织,跟李科林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詹妮才是这个组织的管理者!因为她超想吃李科林下面!所以她决定支持李科林竞选!
这种时候步枪大佬出现了!他表示!他也超想吃李科林下面!大家志同道合!大佬有钱,大佬决定帮助詹妮!于是大佬扔给了詹妮1000万美元!
这是完全合法的,大佬并未把钱捐给李科林,而是捐给了【李科林下面超好吃!】这个组织!
没人能阻止两个超想吃李科林下面的人走在一起!于是詹妮拿到了捐款,用这笔钱去狂砸广告,她要告诉全世界人李科林下面超好吃!
这就是PAC,政治行动委员会,完完全全绕过了法律!
因此不管美国先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