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做供销工作的,与许多企业的销售处、生产处的干部都是酒肉朋友。他下海之后,与这些人串通一气,把各家企业里的业务拿到他这家私营企业来做,赚的钱则由双方瓜分。一家大国企里流出三万五万的业务,根本算不上什么,但落到一家私营企业,就显得非常可观了。
田祥生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控制成本,这话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就是偷工减料,靠牺牲产品质量来降低成本支出。在国营大厂里按常规需要花一万元成本的产品,在他这里连五千元都用不了,节省下来的钱,自然就成了他与那些合作者的利润。
这一回,李国英安排业务员在罗冶拿到了两台压力机的订单,他没有交给自己的车间去生产,而是转到了田祥生的企业里来。田祥生粗算了一下,表示只要花30万,就能够把两台压力机造出来,而罗冶支付的费用是70万,这就意味着他们能够从这笔业务中赚到足足40万的利润。
这40万元钱,当然不是李国英和田祥生两个人所有的。李国英要用榆重的名义与罗冶签约,绕不开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易耀忠。罗冶的设备款打到榆重的账户上来,李国英要把这笔钱再转到田祥生账上,则需要分管财务的副厂长郑群配合。除此之外,还有财务处长、办公室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