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公司提供的图纸,即便是自己生产,也需要向海菲公司申请制造许可证并交纳授权费。授权费与整车的利润甚至是关键零部件的利益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当发现罗冶已经能够自行生产150吨自卸车时,海菲公司马上宣布中止与罗冶的合作,不再向罗冶发放制造许可证。
当然,海菲公司也没有把话说死,它对罗冶开出的条件是,如果要继续获得制造许可,每台车的授权费要上升到20万美元,这差不多是拿走了罗冶全部的利润。
按照海菲公司的想法,面对这个条件,中国方面要么是乖乖地交上授权费,相当于替海菲公司白打工,要么就选择直接购买海菲公司的产品,没准价格还能比罗冶自己制造更便宜。
没曾想,中方的选择却是甩掉了海菲公司,自己另起炉灶地干起来了。罗冶抛弃了从海菲公司拿来的150吨自卸车的图纸,自行开发了175吨自卸车,其中非常巧妙地绕开了海菲公司的专利,使之成为一款罗冶具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卸车。
中方自己开发一款新型自卸车的难度有多大,莱斯特从公司技术部的同僚那里曾经了解过。因为海菲公司控制了一部分关键技术,没有向罗冶转让,所以罗冶要开发自己的自卸车,就必须先攻克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