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海因茨尔有变身暴走的迹象,霍特比也想起了过犹不及的古训,于是假装悻悻然地做出了妥协,表示可以先买下普迈的这部分资产,但普迈方面也必须和他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规定如果未来半年内中方没有收购普迈的其余资产,导致霍氏公司的这笔投资成为呆账,则普迈公司有义务以原价回购这部分资产。
霍特比原来还打算提出利息方面的要求,在海因茨尔那能够杀人的眼神逼迫下,还是放弃了。他与海因茨尔也算是各为其主,没必要生生把对方气死吧。
霍特比提出在中国人与普迈签约之后再收购普迈的核心技术资产,其实是一招以退为进的策略。稍微明白一点事理的人,也知道冯啸辰一定会先和霍氏公司达成技术使用协议,然后才能购买普迈的其余资产,而这就意味着霍氏公司必须先于中国人拿到那部分核心技术资产。如果海因茨尔和博瓦德意识不到这一点,冯啸辰也会在合适的时候让他们明白过来的。
在明知不可能的情况下,霍特比提出这种要求,就属于欲擒故纵。海因茨尔和博瓦德也会因此而放弃对他的警惕,坚信他只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奸商。至于说什么回购资产的事情,合同上说得很明白,普迈拥有的只是义务,而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