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公司原来叫供销合作社,属于县级国营单位。
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可是一个吃香的单位。
在那个时候,它在各个乡镇(以前叫人民公社)都有下属单位,负责承担国家向农村分配生产资料如农药、化肥,和生活资料如柴米油盐的一种商店。
在那个物资由国家统一划拨、供应的年代,供销社的效益自然非常好,因此在城里也有大量的资产,比如说百货商店、物资仓库、供销大楼等等。
但到了八十年代,市场经济开始兴起,物资由国家统一划拨、供应的局面逐渐发生改变,供销社也开始走向没落。
特别是湘水县这样的小地方,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各乡镇的供销社已陆续承包给个人,物资的采购已不再纯粹依赖县供销社,县供销社的效益开始变差,后来更是进入亏损状态。
到了八十年代末,县供销社改制为供销公司,很多亏损单位陆续关停,但因为大量冗余人员的存在,还是难以继续运转。
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分流下岗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职工的分流下岗是需要安置费的,早已亏得一塌糊涂的供销公司哪来这个钱?因此变卖资产就成为了不得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