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与犯人离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而刘建刚现在的身份是犯人,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他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事实上,就算他不是犯人,依他的德性,协议离婚基本也是不可能。
因此,蒋丽华想要离婚,那就只剩下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途径,并且到时还需要去刘建刚所在的监狱去开庭。
离婚肯定是需要理由的。
其它方面倒是简单,蒋丽华和刘建刚之间不存在子女,蒋丽华对于共同财产也没任何要求,甚至她还愿意按照吴小正的意思,在刘建刚出狱前,继续按150元每月的标准供养张绣花。
其它方面就有些麻烦了。
理由倒是好办,被胁迫结婚、家暴、夫妻双方无感情等,一找就是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