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到洞穴底部,就是世上最值得开心的事情。
为什么这家伙的开心,总是因为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黑袍女子心里,始终想不明白这一点。
洞穴底部已经被唐砖挖穿,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挖出一条通往外界的道路。
不过随着体力的衰退,这个过程开始变得愈发困难。尤其十根手指的血肉,已经被磨的精光。现在唐砖能清楚感觉到,自己每挖出一点土来,都是靠骨头硬蹭。他甚至能听到骨头与泥土摩擦时的异响。
“真他吗疼啊!”唐砖骂出声来,并因此憋足了劲。
疼又怎么样!老子长这么大,不是为了在这里等死的!我要见媳妇!我要回山上!我要吃肉夹馍!
不过光有信念是不够的,任何事情,都需要身体去作为支撑。没有身体,再大的理想,也只是做梦。
靠在坑壁上,唐砖喘了口气,用嘴巴从上衣口袋里叼出一块鱼肉在嘴里嚼着。
就在这时,上面跳下来一个人。
此时的唐砖,已经看不见了,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但他知道,跳下来的只可能是黑袍女子。
“你下来干什么?”唐砖开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