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再贵,也就是一颗珠子,有什么好看的。而且还那么贵,这辈子也买不起,还不如看看黄大娘子戴了什么。
黄莺是永年县时尚潮流的风向标,一旦有聚会,她的穿戴就会被众女争先模仿。实在是她戴着太漂亮了,哪怕只是一根简简单单的银簪,戴在她头上也分外不同。
黄莺今日的打扮,正是于晴不屑的金银打扮代表。
黄金蝙蝠流苏额饰,浓墨重彩地垂在额前,发髻两边,分别簪了四朵金色小花,手腕上更是戴了一只黄金大镯子,简直俗气得不能再俗气了。
可即便这般俗气,也仍旧让人移不开眼,根本不是黄金在衬她,而是黄金额饰戴在了她头上,才减少了俗气,增添了富贵雍容。
有些事情是不能对比的。
看了黄莺的打扮,众女就觉得于晴太寡淡了,好好的珍珠也被她戴成了死鱼眼珠子。这是来拜寿的,又不是送丧,穿戴这般寡气,是来砸场子的吗?
于晴悄悄垂了头,掩饰眼中的嫉恨。
真想划花那张脸啊!
尖锐的指尖在细瓷杯壁上一滑,顿时发出一道短而刺耳的声音。
刘元注意到于晴的异常,关切地看着她,“怎么了?”
“没事。”她声音里还带着未来得及收敛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