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标准成功人士转化的中年行尸,西装革履,生前的年纪约有四十多岁,气虚体浮。但这样一个本可以随手打倒的人,在被狂暴的魔力转化成行尸后,却变得力大无穷,将跟在自己身后的秘书扑倒,狠狠撕咬起来。
觉察到方锦的靠近,满身鲜血的它抬起头来,当即调转了目标。
方锦如何会给它机会!
虽然重生了,但末世六年的战斗经验却是实实在在的。他轻巧的一个侧步,晃过了扑击的行尸。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劈山刀从它背后结结实实的砍下。
本应该是漂亮的一击枭首。
可惜,方锦皱了皱眉:“这具身体,到底还是不行啊。”
刻意挑选的劈山刀虽然硬度足够,但却比较重。这一击只重创了行尸,没能完全把它脑袋砍下来。
如果是普通人挨了这么一击,肯定直接躺倒了,可行尸不同。它们是受魔力控制的活死人,不惧疼痛。虽说血流光了照样会死,但在那之前,它的反击足以干掉好几名人类。
破坏头部的魔力节点,才是最有效的击杀方式。
从这点上,行尸跟生化危机中的丧尸倒是很像。
发布的生存指南中,方锦有提及这点,想必能起到不少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