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之下,她买了菜谱回来,开始研究。久而久之,竟真的让她找出了乐趣,越钻研越觉得这就是一门学问。日子已然清苦,练好了这项技能,也算是对口腹之欲的一种满足。
如今能让沈自酌记挂着她做的菜,不知是无心插柳,还是种因得果。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她渐渐摸索出了沈自酌的口味。他喜欢清淡口的,不怎么热衷荤腥,虽不挑食,但也有些偏好。譬如香菜和蒜碰得少,姜和葱倒还好,对白肉的喜欢要远甚于红肉。蔬菜里最喜欢小白菜,其次是各种瓜类,最不喜欢的是茄子。了解了这些之后,谭如意越发得心应手。每日所做的菜式,总能恰到好处地命中沈自酌的喜好。
两人也培养出了另一种默契,谭如意负责做饭,沈自酌则会主动洗碗。谭如意本就不那么喜欢做善后工作,如今有人帮忙,做饭的乐趣顿时又翻了一倍。
吃完之后,沈自酌照例进厨房洗碗,谭如意拿了块抹布过来擦桌子。哗哗的水声中,沈自酌的声音传过来:“洗洁精快用完了。”
谭如意忙说,“我明天下班回来顺便带一瓶新的。”
擦完桌子,正要将抹布拿进厨房清洗,忽然头顶灯光一闪,整个公寓顿时陷入一片黑暗。谭如意正往前走,黑暗中勾到了椅子腿,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