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的在一起了,我总被他嫌弃着。
不过那个时候人傻,就算知道人家不待见我,我觉着他好歹是为我留下了,也总是乐呵呵的凑上去。
一回见着木槿和他家那小果子和谐的挤做一堆看斗鸡,嘻嘻哈哈。我艳羡之余,便格外有行动力的拎了两斗鸡,去了夜寻的院落。
犹记得当时夜寻的表情,如斯的耐人寻味,语态依旧风轻云淡,款款道,”你这是作甚?”
一只脖颈后秃了毛的斗鸡倨傲的伸长了脖子,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以为他这是感兴趣了,春风得意的将那秃毛的斗鸡友好的递给夜寻,”这只可是我离镜宫中最好的斗鸡,鸡中之王,给你给你。然后我这只……“我提起另一手上瞎了一只眼的斗鸡,”这个就是我的了,‘小小千洛’。”
夜寻短暂的一默,“我以为你不必给你的鸡取这么贴切的名字。“
我挥挥手,愈发的春风得意,“毕竟一会要跟你的‘夜寻二号’打一场,得稍作区分嘛,你觉着谁会赢?唔,咱们可以赌一场。”
“……”
“恩?”
夜寻放下手中的经书,淡淡瞥我一眼,“你是认真的么?”
我一怔,忙将两只斗鸡都放到地下去,然后拍拍手,“那是自然,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