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着青草转了个边,扭到看不到夜寻的那一面,有点受伤。
夜寻二号骄傲的从我背上踩过,顺带擦了擦沾泥的爪。
……
我知道夜寻喜静,我好动,他一般情况都能忍,等我实在太闹腾了,才会不动声色使各种法子的将我轰走。
后来他发现我太耐收拾了,不若从前一根断肠草就能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从前手段也越来越不那么效果超群。
我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洋洋自得而大有上房揭瓦之态时,他也终于不再同我拐弯抹角,开始对我动手了。
且而每回都要挑我脸上尚且还留着指印的地方捏,我满身的刺头,就这么给生生的镇压了下去。
后来就学乖了,知道夜寻这个人分外的有原则,有些是能忍的,有些事不是不能忍的,那么界限在哪儿呢?
通过我多年亲身的经历,我可以说,把斗鸡带到他院子中去,同他一起欣赏一场精彩的搏斗,这就是件很有风险的事。唔,或者捉一堆的萤火虫,放到他院子里养着。
大白天的,我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结界顶端附着着密密麻麻、厚厚一层的虫云,甚满意。
诚然被捏之前,我其实还一直觉着自己这么做是能讨他欢喜的。
故而说千溯他之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