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得三分之二的股权人同意才行。我跟方心怡联合起来的股份占到了百分之四十多,所以有权驳回老板娘的这个请求。
老板娘似乎早知道是这个结果,接下来,她又说道:“那我们进行第二个议题,就是否解除方心怡的总经理职务进行讨论。”
我心里明白,当初张志远被抓之后,方心怡这个总经理其实就是被老板娘直接任命的,从程序上来说,这是站不住脚的。
显然今天老板娘是有备而来,她是想解除方心怡的总经理职务。
接着老板娘首先表态,她说道:“我同意解除方心怡总经理职务。”
她的话音刚刚落下,外方代表便说道:“我也同意这个议题。”
当外方代表话音刚刚落下的时候,其实我跟方心怡的心是冰凉冰凉的。
因为我和方心怡都明白,任用公司的总经理,只需要持有公司一半股份的人同意,那么总经理的职务便可解除。
外方代表和老板娘加起来的股份,大约有百分之四十七左右,但不足以形成死局。
现在所有的关健点都集中在马占伟的身上,只要他同意,那么同意的股权数就达到了百分之五十,那么我跟方心怡的反对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