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算预期乐观的后期销售。不过拿耶稣来拍电影,这份钱不是那么好赚。
众所周知耶稣是被犹太人背叛出卖并害死的,而犹太人集团在好莱坞、全美商界举足轻重;其二,民间各种宗教团队、犹太人团队的纷争将带来巨大压力,所以几乎所有电影公司的结论都是:没有必要为了赚这么一点钱,把自己推到风尖浪口,并真正地得罪很多人,反过来损害自己的利益。
于是《耶稣受难记》制片人兼导演梅尔-吉布森到处寻求电影公司为它发行,到处碰壁,就连一向“人有多大胆,票房有多大高”的狮门、火焰都是摇头,没有人不承认,这些钱是真的不敢要!除非想公司以后举步维艰,要知道不止是商业生意;就电影制作本身,众多传奇的、优秀的制片人、导演、演员等等都是犹太人,何必呢?
尤其火焰电影本来就因为“独食”嫌疑遭人不满,有时候需要把dvd、vhs发行权给大公司来做,以此交换资源,少女早孕可以、堕胎可以、同性恋可以,宗教不行。
大公司不敢、大独立公司不敢……很不容易,梅尔-吉布森才找到了纽马克特公司接手,和火焰电影性质一样,它也是一家未上市的私人拥有独立制片发行公司,由制片人威廉-泰尔,克里斯-鲍尔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