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陈晓还是名普通刑警。和搭档破获一起强奸杀人案,案犯是个青年农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虽然疑点重重,证据缺乏,但案犯还是被判无期徒刑。
多年后,另外一个强奸杀人惯犯被抓,交代这起案子是他所为,而案发现场遗留的DNA和其他证据也证实这一点。
前面的案犯冤冤地坐了十多年牢后被无罪释放。进监狱时二十来岁,出狱已过而立之年。
恢复自由后,当事人四处揭发当年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遭遇。说那时他一度羡慕那些被一枪毙命的死刑犯,痛快入天国,不受皮肉煎熬之苦。到审讯最后,他跪求办案人员快点定罪,能早一天定罪,哪怕是死刑也好,求死已成为一种奢求。
这个案子全程由陈晓和搭档一手侦办。有警方内部人员透露,当年,在刑警队,陈晓有“野兽”的外号。他初出茅庐,好胜心和过于正义感的性格让他急于立功。只想打击犯罪,却从没思考过嫌犯也可能有窦娥之冤。
受害者出狱后要求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和国家赔偿。这件事在陈晓“肉肉”行动前就闹得满城风雨,路人皆知。
得不到满意赔偿,这个受害者开始四处倾诉,甚至想到路演。但因每每造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