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卡罗尔再回复了封邮件。
……
“……朋友,相信我,我对这本书的热爱一点不少于你。这已经是我能争取到的最好条件。”
再来回几封邮件过后,这个出版社编辑的称呼都变了,
通过来回的谈判,讨价还价。
最后确定了个稍复杂的合同条件。
就是伯特出版社,以百分之十二点五的版税分成,
获取到《七种罪》的海外除华语以外独家出版权,以及华语出版权。
不过华语出版权伯特出版社不是独家的,允许纪拙可以再授权给一家出版社《七种罪》的华语出版权。
算是纪拙这个作者和出版社在关键点上的折中方案。
“那合作愉快,请麻烦制定一份合同,我会将它打印出来,并邮寄给你们。”
“那提前预祝我们合作愉快,祝您的作品大卖,我相信这样部作品肯定会有他应该有的成绩。合同稍后制定好后,会再通过邮件发给a先生你。”
合作愉快可以,作品大卖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