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卫国看到穿着糖果色长腿袜,白色蕾丝裙,模样娇俏的小拉时,便心动了。
请不要质疑李卫国的眼光,谁还没有不中二的时候呢?
小拉是个职业游戏玩家,每天都对着电脑打游戏,很少出门。这倒是和总宅在家,对着电脑弄数据的李卫国很搭。
所以,二人一拍即合,便同居了。
此同居非比同居,就是租了个套二的房子,一人一间卧室。
有木有很纯洁、很健康?
两人同居后,李卫国负担了家里所有的开支,包括那个小拉的化妆品、衣服以及零食的费用。
当然,一个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一个是娇憨可爱的少女,如果不发生点什么,那就太对不起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了。
所以,亲亲抱抱有之,睡到一张床上看电影有之。
然而,每当小拉提出想进一步研究李卫国的人体构造时,李卫国就拒绝了。
为毛?
因为李卫国还没带小拉见过李妈妈呀,没有李妈妈的首肯,李卫国哪敢有下一步的举动。
对初出社会不久的李卫国而言,李妈妈的话比刑法还管用,谁叫李卫国是被李妈妈一把屎一把尿地喂大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