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很难反驳。
何运刚的确是在监察部门工作过,不过,时间非常短,大概,也就一两个月吧,反正,还没有转正就离开了监察部门,若非何运刚当时就分在他的属下,他也不知道这回事;不过,何运刚有着监察工作经历,这却是事实,虽然仅仅只有几个月,却没有人能拿这来否认,因为,要说工作经历,柳罡更是一点经验没有,柳罡压根没有在纪委监察部门工作的经历,即使检察院,柳罡也仅仅是借调过,而且只有一二十天的时间,从这一点来说,何运刚无疑更占据优势的。更何况,何运刚担任副书记的经历,副书记分管纪检工作,这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这让何运刚的优势又增加了几分。
再有杨健和杨茂文的案子,虽然大家都知道是柳罡干的,可是,事实是事实,却并不是能说出口的事实,柳罡乃是镇长,根本没有反贪反腐的权利,或者说资格,反腐是检察院或者是纪委的事情,顶天顶天,只能说柳罡是配合协助检察机关办案,而要说支持和领导,那自然是离不开党委,离不开何运刚这个党委书记。把这些都推给何运刚,柳罡自己也就没有任何的反腐工作业绩和经验了,要非说柳罡有什么能力,那就是刑侦了,刑侦和纪检,显然不是一回事。要真把着两个人对比起来讨论,无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