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芳这段时间一直在琢磨一件事情。
随着蓝家卖萝卜条、赊欠大‘肥’猪,还有卤猪头、腌火‘腿’等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办下来,蓝家已经不再是当初守着自家小院子过小日子的蓝家了,势必会越来越多的涉及一些商业上的往来,这帐目和写字都是要涉及到的。
而这两件事情也不像腌萝卜条、腌猪‘肉’那样以梦到老神仙就可以给顺利的遮掩过去的。毕竟,生意人大都走南闯北的,商业往来的人们不是封闭乡村里的那些淳朴山民,模棱两可的说辞,是不能唬住那些人的。
在和张管事‘交’易的过程中,云芳只是不小心‘露’了一点心算的尾巴,就被张管事给盘问了一番,若是再被人发现她能无师自通的认字、写字,那更是解释不清的大事情了。
可是,为了蓝家将来这一摊子能有一个清晰良好的开端,这两样东西都是绕不过去,是必须要做的。
为此,云芳暗自琢磨着,这件事情必须找一个幌子才行。当然了,认字的事情可以找一个幌子,写字的事情云芳却根本就是不会,原因无它,那些老祖宗流传下来的繁体汉字,作为现代人的蓝丹溪连猜带‘蒙’的认识就算文学素养不错的了,至于用那种软‘毛’笔写出来,那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