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快速度,疾驰而行。可是在小公园的门口,不得已停下。
无巧不巧的四五名混混把他拦住,而且带头的人他见过。吴明好笑看着脸色冰冷的刀疤。刀疤是当地有名的混混,可以说是混混的头儿,他接到别人的委托,要教训某人,便亲自出马。那人地位很高,就算刀疤头上的大哥都要毕恭毕敬,一次聚会上得以认识,所以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事情办好。
刀疤觉得自己飞黄腾达的时候到了,吴明的穿着打扮实在不敢恭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脚下的回力派帆布鞋,想在告诉世人我就穷人。回力牌帆布鞋对现在的学生而言,根本不会再穿出来。耐克,阿迪之类不说,李宁,361到处都是。
刀疤嘴角叼着烟,望着吴明道:“小子,我跟你商量点事情。”
吴明把车子停在一旁,见四周没什么人,问道:“我们似乎见过,你还记得吗?”
刀疤以为吴明套近乎,啐道:“老子叫刀疤,附近没有人不知道。你当然认得我啦。不过就算你是我亲爹都没用,有人交代让你躺在医院两个月,你最好老实点,完事后我替你叫救护车。”
吴明疑惑道:“我得罪谁了?”
刀疤把烟头一扔,招呼身旁的混混,叫道:“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