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驻场,那时候干爹还不是不可一世的一方枭雄,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酒吧看场经理,那时候母亲在里边驻场,干爹负责管理,他们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甜蜜,快乐。
后来,母亲还在那个酒吧驻场,而干爹李天佑已经更进一步,去了干娘开的,东北首屈一指的,以干娘名字命名的朱雀酒吧。
那是一个分岔路,干爹走向了干娘,他的视野更开阔了,平台也更广了,而母亲,依然留在那个小酒吧,也永远的留在了那个小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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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章里有很多东西可能新来的书友看不懂,疯子尽量讲的清楚些,但可能还是有所不及,如果看不大懂,可以去看看这本书的姊妹篇——《这个农民有点虎》,那是李艳阳干爹和娘亲的故事,更真实一些,疯子的处女作,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