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改了……”
说到税务筹划楚垣夕有一肚子的糟想吐,因为原世界办小康的时候他就自作聪明了一回。
那是2016年初的事情。彼时国家的税收政策是这样的:员工在获取期权的时候,首先根据期权价值缴纳工资税,七级累进最高45%,而期权一般数额不低,都会顶格纳税。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送给员工的期权在行权时价值100万,员工行权的时候先要自掏45万的税款,因为这是代扣代缴的,不掏钱不能行权。
如果不是送而是按照行权价行权,假定行权价是20万,那员工一共要掏20万给公司+80万×45%的税=56万。
然后,这个股权,未来卖出的时候,上涨的部分按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20%。假设之前100万的股票价值上涨到300万了,再缴200万×20%=40万的税。
这个问题就很大了,因为20%和45%存在巨大的税差,也就形成了税务筹划的空间。显而易见,如果员工一开始在估值很低的时候就行权,把股权拿到手只需要按45%缴很少的税,未来上涨的幅度都只缴20%,这差四分之一啊!
但是期权的作用不只是激励,还有套牢,不能把股权撒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