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肖志罡和王振方同时进了恒宇律师事务所实习。
而恒宇律师事务所是当时最具盛名的律所之一,涉及业务广,客户多,是所有法学院毕业学生的筑梦之巢。
很巧的是,两人被分到了同一组,跟了同一个师父。
而他们的师父,就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律界之王,彭逸超。
彭逸超曾经因为一场豪门遗产纠纷案名噪一时,连陈奕浩的父亲都曾出高薪挖角。
不过彭逸超喜欢自由,所以并未加入欧卡集团。
他只凭兴趣接很少数的案子,收费极高,但是来请他的人却总是络绎不绝。
肖志罡和王振方跟着他学到了不少东西。
可是,相处一段时间后,王振方渐渐的发现彭逸超为了打赢官司不择手段。
于是他在半年后毅然决然的离开彭逸超。
虽然他一直不想承认,不过彭逸超确实是他的启蒙恩师。
而肖志罡却与王振方恰恰相反,他认为只要能打赢官司,用一些必要的手段又有何妨。
于是肖志罡,慢慢的汲取了彭逸超身上所有的东西,变的越来越偏离初心。
已然忘了他学法律是为了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