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松开,瞪着一双溜圆的眼睛慢慢蹲坐在地上,半垂的脑袋被人托着下巴抬起,长孙夕并不觉惊恐,然在遗玉面前这个样子,却叫她愈加羞怒。
“我说过让你松手,”遗玉拨了拨手指上的戒指,顺势坐在茶案上,抬起长孙夕的脑袋,迎上她那双漂亮的杏眼,接着她刚才未说完的话讲下去:
“总有一日,你会后悔你今时的所作所为。”
对我...使毒,你怎敢?”没了力气的长孙夕,就好像是一只被剪掉爪子的家猫,气势不减,可着实没什么威胁性。
“我为何不敢,当日在东郊马场,我不是就毒过你一次么,你是不是忘了,我连自己的腿都敢不要,你真当我是个任人打骂不会还手的主么?”
想起那晚屈辱,遗玉眼色沉下,用力捏了长孙夕的下巴,道:
“你最好清楚,我杀过人,摸过的尸体比你见的血都多,若论胆量,你还差的远,我现在不动你,并非是因为我忌惮你,你该庆幸你有位疼宠你的好父亲,若不然,凭你对我做过的事,足够我杀你十回。”
杀过人,见过血,摸过尸,历经过两回生死的人,身上本就带有血腥,遗玉不加掩饰身上的戾气,字字阴寒,生生将刚才还天不怕地不怕的长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