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会,慕楠拿着合同来到会议室。
陈家洛大致的看了看合同,时限是三年,并没有太多的条约规范,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串场接私活。
要知道香江电影人串场接私活,算是一个暗地里的‘规则’。比如说《英雄本色》的吴志森,当年合约在嘉尚,但依旧化名吴尚飞来为艺都拍过片。
因而作为补偿,电影工作室保证陈家洛能够执导三部以上的电影拍摄,档期以及上映影院的数量都不会差。
这份合约对于现在的陈家洛来说,是非常优厚的,执导第一部电影时,有二十万的薪金。按照香江一百万能拍一部电影的说法,这个薪金已经是五分之一的预算了。
一年保证有一部电影执导,且档期以及院线方面都会配合的条例,也让陈家洛非常满意。所以没有任何的扯皮,陈家洛挥笔就签下了这份合约。
从此以后,陈家洛就是电影工作室的签约导演之一。
“有哥,这是我这两年来准备的一份剧本,是武侠片,但不是默守陈规的武侠电影。投资方面并不需要很大,演员方面也不需要什么大牌……不过是改编自查先生的武侠,所以版权方面……”
签下合同之后,陈家洛便将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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