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众人物的噩梦。
诸如《壹周刊》及其后新创立的《苹果日报》,以及第一大报《东方日报》等等,这类刊物的记者揭发富豪、明星的秘辛、恋情或者是不正常的关系,由于报社财雄势大,人手充足,旗下的记者能24小时长时间的轮班跟踪与拍照,作为报导内容。以独家报导制造新闻,满足重咸湿品味民众
由于偷拍、跟踪的技巧非常高明,许多当事人根本懵然不知,待照片刊登后当事人才勃然大怒,指责媒体记者没有道德,擅自偷拍,不过当事人却又不能否认自己曾干过的“好事”,于是事情大都是不了了之。
不管你是娱乐圈天王、天后,还是政商界的超级大佬,就没有他们不敢拍的。当年东方报业集团旗下《东方日报》与壹传媒的一单诉讼,被最高法院判以败诉。
《东方日报》于是采取连串报复行动,包括在报章发表激烈言论,并且连续三天派狗仔队跟踪上诉庭法官;结果被律政司控以藐视法庭,总编辑被判入狱四个月,东方报业集团被判罚款500万港元。
这个时期的狗仔队虽然没有90年代后的那么可怕,但也已经具备了最初步的雏形。
比如贾亮的这几张照片,就是被某家八卦周刊的狗仔队买通了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