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周刊文春》的预告,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Friday》却是更加直接许多。
竟然直接把当事人的照片,直接刊登在杂志上,并且占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报道这个绯闻。
在这一点上,《Friday》的手段,却是比《周刊文春》更加不留情面。。。
文春一般曝光别人之前,都会提前通知一下事务所,给与他们反应的时间。
有的时候,如果不是很重大的新闻,文春想让当事人的事务所买断这些丑闻照片。
也只有在事务所不鸟文春的情况下,文春才会把丑闻放出来,赚眼球的同时,顺便发泄一下自己的报复心理。
除非真的是关系非常恶劣的敌对关系,例如文春与秋元康之间。。。
要不然,一般不会随便爆出艺人的丑闻。
毕竟,一旦爆出负面的新闻,那无疑就是向该艺人所属的事务所,发去宣战公告!
那样的话,即便是最不怂的文春,也会抵挡不住业内的大型事务所,群起攻之。。。
不过,这个潜规则,只适用于大公司和大事务所的旗下艺人。
至于小事务所的艺人?
该爆就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