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被贼兵骑马追杀,更是难以逃命,当下便纷纷卧倒在地,将身体埋进了荒草之中。
夜色之中,有一骑自南面徐徐行来。
马上之人身高接近八尺,生的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憨态可掬。当然,在他自己的眼里应该称作玉树临风,英俊倜傥,因为他就是从历城前往北海投奔天子的逗比程咬金,所以他的认知总是与众不同。
“你奶奶的,老子要向东去北海,竟然掉了向跑到了琅琊!这一路走了八十里,连个人影都没见到,这老天爷莫非想要饿死俺老程么?”
程咬金把一丈七的宣花斧扛在肩上,嘴里一路嘟囔个不停,不禁没有吃上晚饭,还自说自话的把自己弄得口干舌燥。
“这绝对是天妒英才啊,天妒英才!俺程知节身怀盖世武艺,天罡三十六斧打遍天下未逢敌手,正要在这乱世建功立业,大显身手,难道要饿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么?”
程咬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依旧不肯停下吐槽。最恨的就是自己这一路上跑的太急,把箭壶里的羽箭全部跑丢了,要不然射几只野兔充饥,也可以免受这饥肠辘辘之苦。
“唉……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为啥俺娘还说俺福大命大?莫不是说反话讥笑俺吧?看来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