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什么的就不说了,还特么偏偏爱上了高雅——毛笔字书法!
这家伙我行我素地把所有室友的桌子拼在一起,练起了毛笔字。
原本书墨是由阿胶、丁香、松脂等不同物质凝成,故而有了香气。
可这家伙穷啊,不知从哪淘来了最次的墨水,用剪开的大可乐瓶子装着当墨水瓶。
结果自从他在寝室里练习书法的那一天起,整个屋子里就一直飘荡着像是从臭水沟里散发出来的恶臭。
方杰当晚回寝室一进门,就看见这家伙身姿展而不夸,跨着马步站在桌前,笔走龙蛇,豪气挥洒。
如果不是看他上身穿着满的是窟窿的破背心,不了解情况的人还真有可能把这家伙当成了大书法家。
看到这帮人,方杰就想起了十三妹——学艺术出身的,果然与众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