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过期不赎形成死当的物资以其他渠道,转卖给需要它们的人。
林野手里有二十五公斤黄金,可以典当成至少十二枚妖魔金币,而且在一个妖魔年(地球时间一年半)的期限内,这些黄金仍属于自己,啥时候需要了,手里的妖魔币又比较宽松了,再把它们赎回来即可,只需要支付十分之一的典当利息。
这属于雇佣系统为使用者们提供的便捷服务,本着不亏本不赔钱的原则,尽可能为使用者提供便利。
林野琢磨着这项服务真棒啊,正好,这些黄金短时间内不方便脱手,真不如典当给系统,先弄点妖魔金币过来,就算日后不稀罕再把黄金赎回来了,那也不会觉得很亏。
(作者语:咖啡的数学底子不太好,这一章牵扯到大量的复杂的无比繁琐的数学计算,若有错误,请各位亲立即指出,但不要波及到我的体育老师,谢谢!)